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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坚持“县委统筹,纳入本地产业发展大局、纳入市县农业产业整体布局、纳入县委工作全局”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集体经济多元化、可持续增收模式,稳步推进相对薄弱村动态清零,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力争2026年底,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稳定在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上村达到xx%以上;到2030年底,全部稳定在xx万元以上。

  二、工作标准

  集体经济薄弱村指的是年度经营性收入低于xx万元,且村集体无产业收入,来源渠道单一,可持续性收入不足xx万元的行政村。通过开展“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体质效明显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质增效”村须具体达到以下标准:

  1.总量有提升。年经营性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xx%以上,达到xx万元以上,计算口径以《xx省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统计口径》为准。

  2.产业创特色。有xx个以上特色产业,特色产业契合市县农业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有成熟的经营发展模式,自主经营、中介劳务等服务性、物业租赁、生态补偿等可持续性收入占比达到xx%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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