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x届x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州委x届x次全会、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以美丽x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明体制改革任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生态承载力,完成“十四五”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协调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功“支点建设”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
主要工作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5%,无重污染天气。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00%。
县级集中式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污防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6.16%以上。
(责任单位:土壤生态股)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强度目标。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
(责任单位:污防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评监测股)
二、全面推进美丽x建设
1.积极谋划“十五五”重点工作。
紧密衔接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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