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绿色就业的实施意见
绿色就业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方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与就业增长协同增效,现就促进绿色就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绿色就业规模
(一)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就业带动力。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xx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xx主导产业绿色就业增长点。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挖掘化工新材料、算力经济、新能源汽车、智能船舶制造、新能源重卡等领域绿色就业潜能。
前瞻布局合成生物、氢能、新型储能技术、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储备一批高质量绿色就业岗位。
依托城镇产业双集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现代服务业等绿色就业增量。
实施“强县、富民、兴村”三项行动,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推进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二)扩大产业绿色转型就业空间。
开展xx行动,推动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
预览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定制写作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