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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办〔202x)XX号)《X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资〔202x)XX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我区区级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覆盖。

  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作范围;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软件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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