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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化解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纠纷的思考

关于有效化解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纠纷的思考

一、我区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被拆迁户期望值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差异过大

xxxx年以来,全区完成征地近x万亩、拆迁xxxx余户、农转非约x.x万人,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有序,无群体上访事件,得到老百姓高度认可,已实施拆迁的现仅余xx户未达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占近六年实施房屋拆迁总户数的x.x%。

  该少部分未签协议被拆迁户认为市政府xx号令补偿标准过低,提出严重超越现行补偿政策的要求。

(二)为期望达到获取超越本地标准的理想化的补偿安置目的提起诉讼

一些被拆迁户为期望达到获取超越本地标准的理想化的补偿安置目的,网上聘请外地律师提起多次行政诉讼。

  律师先后从限期搬迁决定主体、征地拆迁程序等方面一案提起多起行政诉讼,并收取高额的诉讼代理费用。

  盲目信任律师的引导,对已经终审的诉求进行多次重复诉讼,导致诉讼代理费用至今还在累加递增中。

  高额的诉讼代理费用,致使该部分农户x年多来,坚持提出严重超越法规政策的过高要求,拒绝按政策规定与政府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开展和被拆迁户问题的解决,导致该部分群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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