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垣曲县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
类别
事项
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或配合单位)
指导单位
备注
1
组织
建设
加强党
的领导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社区)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
支部委员会
县委组织部
农村党支部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的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
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社区)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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