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每日更新 >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x〕13号)、《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教体发〔202x〕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聘任原则

  公开竞争、按需设岗,综合评价、择优聘任,注重一线(学校非任课教师按所聘职称的最低级岗位聘任)、突出实绩。

  三、实施范围及聘期

  实施范围为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一学年(202x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其中,计算各类获奖证书时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四、岗位等级及数量

  1.岗位类别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指一线教学人员)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2.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3.岗位数量



预览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定制写作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