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招商平台企业准入条件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招引注册工作,更好地发挥平台企业对我区企业集聚及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特制定普陀区平台企业注册准入条款及考核办法。
一、平台企业准入条件:(一)平台资质1.平台企业要在普陀自贸片区注册成立且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和管理团队,具备一定的招商能力,有1名以上的熟悉商事主体登记业务的办事人员。
2.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有增值税发票管理内控机制,具备符合“六防”要求的发票管理保管设施。
在日常经营中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虚开、代开。
3.平台企业需招引和普陀自贸片区产业发展方向一致的企业,以金融、大宗贸易、海事类相关企业为主。
其中从事外包、建筑、劳务派遣上午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引入(业务不在普陀区范围内的除外)。
4.平台企业承诺向我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平台内企业注册信息,加强企业管理,确保每家企业年度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平台内企业年度税收总和达300万元以上;积极配合我中心实施考核,及时清退未达标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招引企业年检、年报报送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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